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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消防支队关于招聘专职会计公告

来源:酒泉人才网 时间:2019-04-09 作者:酒泉人才网 浏览量:

为切实提升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工作需要,酒泉市消防支队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会计1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置岗位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德才兼备、知识水平与实际工作能力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酒泉市消防支队合同制专职会计1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拟聘用单位所在地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财经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中级(含)以上职称。

3、能够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操作。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成熟稳重,严谨细致,责任心强,保密意识强,忠于职业操守,主动维护单位利益;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身心健康。

5、本科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财务岗位工作经验,进行过系统性财务岗位学习和从事过行政单位会计工作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4月12日,需现场提交报名资料(报名登记表另附),报名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西关路15号酒泉市消防支队。

(二)审查资料: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需3个月);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另通知时间面试,岗位面试总时间为6分钟;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四)体检

体检在规定医院进行,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公示及聘用

本次招聘结果在酒泉人才网予以公示。对于公示期内没有被投诉举报的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能胜任工作的,正式聘用为辅助性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五、工资待遇

工资参照酒泉市事业单位职工平均水平确定,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

六、用管模式

专职会计人员的管理使用由各单位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招聘人员日常管理教育。专职会计要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管理制度,遵守财务信息保密要求。

七、工作纪律与监督

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加强考风考纪的督察,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注意事项

(一)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当天未携带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地址及联系方式:酒泉市肃州区西关路15号(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联系方式:13909376776

九、附件下载

注意:请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下载打印,需贴一寸证件照照片


报名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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